首 页 | 散客旅游 | 包车旅游 | 桂林酒店 | 自驾车旅游 | 高尔夫旅游 | 桂林景点 | 桂林指南 | 桂林租车 | 商务会议 | 公司简介 | 旅游论坛
  联系我们  
24小时咨询热线:
旅游咨询: 15986779285
酒店预订: 15818601056
会议策划: 15820213681
  24小时手机:15986779285
在线咨询:
QQ: 771082388 点击交谈
QQ: 2502876795 点击交谈
QQ: 958625144 点击交谈
E-mail:771082388@qq.com
联系人:李小姐,林先生,陈小姐
  推荐旅游线路
·漓江风光一日游(磨盘山--阳朔 230
·漓江风光/阳朔精华一日游--- 320
·桂林市内精华一日游 (三山一洞 210
·天下一绝: 龙脊梯田一日游 【 150
·冠岩、古东瀑布一日游【推荐】 180
·桂林精华/漓江/阳朔一晚二日游 420
·阳朔风光,龙脊梯田二日游 460
·桂林/漓江/阳朔/冠岩,古东二 540
·漓江、阳朔、冠岩、古东二晚三日 420
  桂林旅游常识
·桂林发现人可进入岩洞400多个
·央视倾情讲述桂林“百姓大舞台”
·网络购买机票安全指南
·桂林旅游住宿要注意什么?
·如何预定桂林阳朔酒店最便宜
·当地旅行社VS目的地旅行社如何
·如何选择正规旅行社
·必看--桂林野马骗招数
·订超值房:找旅行社预订酒店最便
  推荐特价酒店
·桂林喜来登大宇大饭店 五星 ¥660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 五星 ¥760
·桂林帝苑酒店 五星 ¥450
·桂林桂湖饭店 四星 ¥330
·桂林桂山大酒店 四星 ¥290
·桂林金龙大酒店 四星 ¥238
·桂林中山大酒店 四星标准 ¥200
·桂林绿玉居酒店 三星标准 ¥120
·桂林丰源酒店 三星标准 ¥100
  旅游工具箱
酒店预订 旅游包车
火车列表 天气预报
旅游地图 桂林公交
手机查询 邮编区号
在线翻译 出行参考
  桂林旅游常识    
中国海关旅客出境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8-03-29

  一、申报旅客携带或者分离运输下列物品进出境者,应如实向海关申报:

    1、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进境的物品;

    2、进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规定的旅行自用物品范围但仍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

    3、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文物、货币、金银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

    4、货物、货样和其它超出旅客行李范围的物品。

    二、红绿通道

    需办理纳税或海关批注验放手续的旅客,请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其他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红色通道"标志为红色正方形,"绿色通道"为绿色正八角形。

    三、一般规定:

    1、通关时,请将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海关未放行的行李物品,不得提取或装运。

    2、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请在"旅客行李申报单"上报明。自旅客进境日起六个月内运进的,海关予以验放。

    3、经海关验核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请妥善保管,以便本次出境或者进境时凭此办理有关手续。

    4、经海关免税放行的物品,两年内如出售、转让或转作它用,必须报经海关核准并补缴税款。

    5、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出境的行李物品,请在核准的期限内复带出境或进境。

    6、海关加封的行李物品,请不要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海关加施的封志。

    7、海关未放行的或者应予退运的行李物品,请旅客其代理人在海关指定的期限内办结手续。逾期由海关依法处理。

    四、限制进出境物品:

    1、烟、酒   年满16周岁以上的旅客携带进境的烟草制品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的免税限量如下:旅客类别免税香烟限量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等旅客)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一瓶(不超过0.75升)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香烟40支或雪茄五支或烟丝40克酒不准免税带进其他进境旅客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两瓶(不超过1.5升)。

    2、金、银及其制品   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须向海关申报,由海关登记后予以放行;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单登记的数量、重量查核放行。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验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特种发票"旅行。

    3、国家货币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万人民币和5000美金

    4、外汇    携带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旅游支票、信用证进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复带出境,海关验凭本次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登记数额查验放行。携带外汇出境超过旅客本次进境申报数额的,海关验凭国家外汇管理理局制发的"外汇携带证"查验放行。

    5、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画家的作品)    出境前须送交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携带文物出境时,请向海关详细申报。海关验凭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未经鉴定的文物,请不要携带出境。携带文物出境不据实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6、旅游商品    用带进外汇在我境内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除国家规定应申领出口许可证或者征收出口税的商品外,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章的发票核查放行。

    7、中药材、中成药    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国外的,总值限人民币300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0元。中药材、中成药的价格,均以境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进境旅客出境时携带用外汇购买的、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专用章"的发货票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带出。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不准出境。严禁携带犀牛角和虎骨进出境。

    8、录像带  携带录像带进境,请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审查。海关审查内容后放行。

    9、回国探亲华侨和中国台湾同胞携带进境的行李物品,海关按下列"限量表"免税验放:品名数量食品、衣料、衣着、工艺美术品、普通手表和价值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限合理数量香烟或雪茄或烟丝400支或100支或50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两瓶(每瓶限0.75升)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录像机、微计算机(包括主机和配套的专用配件)、音响组合、收录音机、摩托车和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任选其中一件打字机和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上、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电子琴、照像机等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任选其中五件。

    注:汽车不准进口;物品价值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旧衣着和旧床上用品不准进口。一年内首次进出境者,从第二次进境起,海关中免税放行"限量表"第一至三项物品。携带出境的物品,除禁止和限制出境物品外,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带出。进境或者出境暂时居留下超过一年的短期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以旅行需用为限。获准离开海关监管区的过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海关按照对短期旅客的规定办理。




 桂林旅游客户服务
·全国预订咨询电话:15986779285、15818601056、15820213681 微信:15986779285 QQ:771082388 、2502876795、958625144(24小时)(节假日照常)
   
·对于服务中的有关问答或请求支持,请访问我们的桂林旅游咨询
·我们承诺:对您的个人信息以及信用卡信息隐私权保护。
【关闭窗口】

首 页 | 桂林旅游 | 服务条款 | 桂林包车旅游|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账号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公司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6号63栋 邮编:541002 ICP备案号:桂ICP备05004291号
咨询电话: 15986779285、15818601056、15820213681 微信:15986779285 QQ:771082388、2502876795、958625144 联系人: 李小姐 陈小姐、 林先生 公司法人代表:李卫东 组织机构代码:19885097-4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450300000022083(1-1) 经营许可证编号:L-GX00149 业务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桂林海外旅游总公司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等事件发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做妥善处理!